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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专项抽查熟肉严防疫区禽肉 |
|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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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决定在16个省区市进行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记者11月13日了解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广东、广西、青海、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禽类肉制品、消毒用品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此次专项抽查的企业包括各行政区域内的禽肉制品和消毒用品的生产企业,产品范围包括2005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鸡、鸭、鹅熟禽肉制品;漂白粉、烧碱、高锰酸钾消毒剂;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用品。检查的重点是上述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熟肉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用疫区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熟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还同时要求全面开展对禽肉制品和相关防护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疫区、疫区周边地区所有冷库将受到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有国内疫区和非法入境的禽肉类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发现用疫区禽肉类产品生产加工熟肉制品的,依法封存、监督销毁。凡发现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防护用品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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