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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整治三环路以内无照小餐饮方案出台

徐州整治三环路以内无照小餐饮方案出台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彭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5
   从徐州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整治无照小餐饮方案出台。此次整治市区三环路以内无照经营小餐饮专项行动中,对小餐饮业的经营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无照小餐饮规定了不同处理方法,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户可凭“优惠证”免费办理证照。

    据介绍,小餐饮经营业户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方能经营;加工车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营业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加工布局分区及工艺流程合理,场所与规模相适应,加工品种与用房面积相适应;应分别设有粗加工间、熟食间、炉灶间、餐具洗涤消毒保洁间、更衣室、食品原辅料仓库;各生产经营场所应按食品加工的先后次序布局,不得交叉污染;生产加工应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炉灶;要安装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不低于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油烟的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居民住宅楼下及主次干道两侧禁止破墙开店;禁止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流动经营,市区主要干道、公共广场、风景旅游点门前,禁止摆设饮食摊点等。

    据悉,凡应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未登记领取并以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名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都属整治范围。整治期内能够主动办理有关证照且又符合登记条件的,可即时给予办理;对缺少相关手续,且在短时间内能够补齐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规范,可进行“承诺登记”,免行政处罚;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户,可凭“优惠证”免费办理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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