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访问
网通访问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餐饮资讯 | 连锁加盟 | 餐饮管理 | 美食菜谱 | 葡萄酒 | 葡萄酒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餐饮创业网 >> 餐饮资讯 >> 政策法规 >> 新闻正文
餐饮业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属违法行为

餐饮业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属违法行为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新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
  “不开发票,可以赠送一瓶可乐”。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外用餐时,饭店为了“节省”发票,推出了不开发票打折、送礼物、抽奖等多种“优惠”。2月24日,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了解到,不开发票属偷税漏税行为。

  市民张先生日前在道里区某饭店用餐。结账时,向服务员索要有奖发票。服务员表示,如果不开发票,可以赠送可乐。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定额发票的商家,在购买发票时就已经提前交税,一些商家为了躲避税务机关的监控,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便以各种办法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外用餐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可凭发票,维护自已的权益,同时协助税务部门征税,保护税源。如发现商家不开发票赠饮料、或不开发票打折等现象,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专题栏目
    · 肯德基
    · 麦当劳
    · 经济酒店成为宠儿!
    · 服务员胸部挂牌事件
    · 土家掉渣饼
    · 奥运专题
    · 端午节专题
    · 餐饮业抓住高考时机!
    · 借力世界杯
    相关新闻
    餐饮业成消费品零售业中的赚
    原材料涨价 餐饮业变招降成本
    重庆市餐饮业发展迅猛
    广州餐饮业推进分级管理
    重庆的连锁餐饮业
    餐饮业竞争瞄准“用油革命”
    促进餐饮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湖州市上半年住宿餐饮业营业
    成都餐饮业推行放心油
    山西餐饮业今年上半年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