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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整改前先要举报人同意 |
|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四川饮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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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餐馆油烟扰民,武昌的欧阳女士和两名住户联名举报,没想到区环保局一工作人员要他们先签一个“同意整改协议”。“还没整改就让我同意,有这规定吗?”她对此十分不解。
欧阳女士是武昌某中学教师。她所在小区内有一家餐馆,长期产生油烟和 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数次协调未果后,她和另两名住户联名举报至武昌区环保局。
该局负责油烟治理的张科长到现场调查后表示,举报一方要和餐馆业主签订“同意整改协议”,双方签字后才能实施整改方案。此后,餐馆老板常催他们在“同意整改协议”上签字,语气中带着“威胁”。欧阳女士十分不解:没看到整改结果就要签字,是不是太早了点?而且这也让他们和餐馆老板产生正面“冲突”,“别人说不定要恨我的。”她有些担心地说。
对此张科长3月1日承认:签协议是他想出来的办法,目的是让双方达成谅解,不再扯皮。按规定并无该程序,通常居民有权在整改后察看效果,再签整改意见。张说,不知会因此给居民带来“麻烦”,在此表示歉意,并立即让餐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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