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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餐饮垃圾处理中心定址 |
|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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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山东省城多年的“泔水猪”现象随着06年7月1日《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将有望得到有效治理。记者了解到,前期作为“重头戏”之一的两座餐饮垃圾处置中心目前已经完成了规划、论证、选址,不日将开展招标工作。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日处理餐饮垃圾250吨,2002年省城就出台了禁止泔水养猪的管理公告。但好景不长,“泔水猪”现象又沉渣泛起、屡禁不止。其中重要一点在于原有的餐饮垃圾处置中心受处理能力、环保、地理位置方面的限制无法正常运作,而被关停。
济南市环卫局科研所的曾所长介绍,今年年内省城将以招标的方式建立两座日处理能力为60吨的餐饮垃圾处置中心,前期的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目前规划、论证工作已经结束,一座将选址王舍人镇,另一座定在黄岗附近。
据了解,每座餐饮垃圾处置中心的设备投资将近160万,日处理垃圾60吨,经过“资源化”处理的垃圾可以变为饲料和肥料出售,所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济南市容环卫局近日将对餐饮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进行招标,中标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收运过来的餐饮垃圾。相关人士透露,此次招标,环卫部门要求投标企业的资产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具有垃圾处理和饲料生产的能力及资质,并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单位必须无偿提供和收运餐饮垃圾,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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