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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县对餐饮业作出环保新规定 |
|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国家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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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娱乐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在对经济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城市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陇西县环保局在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陇西县餐饮娱乐服务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所有餐饮娱乐服务业,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一是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娱乐服务业单位必须在营业前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在居民住宅楼底层不得从事有污染的餐饮业;三是禁止在距离居民住宅小区、医院、疗养院、党政机关100米区域内,学校200米区域内兴办产生较大异味、恶臭或高噪声、高振动的加工厂(点)和娱乐场所。四是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禁止原煤散烧;五是餐饮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安装专门的排放烟囱,烟囱高度和位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六是餐饮娱乐服务行业要实行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如实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陇西县环保局还对新建项目“三同时”、老污染源的治理等具体问题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建设、超标排污的餐饮娱乐服务行业,陇西县环保部门将依法作出罚款、征收超标排污费、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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