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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餐饮行业环境监管力度已加强 |
| 作者:餐饮工作… 新闻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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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西安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废油脂产生单位的环境监管,禁止擅自处理废油脂,禁止将废油脂用于食品加工,禁止将餐饮和食品废物作为饲料喂养畜禽。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食品加工企业、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行业、星级以上宾馆、5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含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学校等)均应安装油水分离装置,使排放的污水达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废油脂产生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油脂应当使用专用容器妥善收集、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丢弃或者擅自排入下水管道。各废油脂产生单位产生的废油脂,禁止将废油脂交由非法单位或个人回收处置,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禁止擅自处理废油脂,禁止将废油脂用于食品加工;禁止将餐饮和食品废物作为饲料喂养畜禽。
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佩戴由“西安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制发的上岗证。处置单位在运输餐饮和食品废弃物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处置单位的污处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并保证废水达标排放。因某种原因停止运行的,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处置单位对回收的餐饮和食品废物,应当在本单位内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委托、转让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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