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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你准备好了吗? |
| 作者:Healthy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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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入腊月开始,过年的气氛就一天比一天浓厚起来。眼看离春节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家庭主妇们已开始实施过年的N多计划。该买的要买了,该订的要订了、该做的要做了……虽说在这物质丰盛的年代,不用如以前那样排着长队去准备过年物质,但买些糖果、花生、水果之类的过年食品,准备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是每个家庭过年必做的规定动作,这样才会让人真切感觉到过年的喜庆气氛。
年年过年年年过,今年过年你准备好了吗?
采购篇

过年你准备好了吗
现在的人们采购年货其实已不是一种简单的消费行为了,在采购年货中去体味过年的喜庆和来年的憧憬已经深深渗透到了年货采购当中。超市、市场、会展齐齐上阵,南北特产、山珍海味、各式水果应有尽有,丰富的货品,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从1月十几号开始,家润多、家乐福、新一佳、沃尔玛等长沙的各大超市都开辟了“年博会”、“年货街”等诸如此类采购年货的专门场地,同时还推出了抽奖、送礼等许多优惠活动。红星农博中心的“春之约”春节物资交易展会、省展览馆的“年货会”、年货交易大市场高桥大市场等都是市民采购年货的好去处。
在市民采购年货热情高涨的同时,还要提醒消费者注意节日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消费陷阱:
注意一:虚假打折。在节日期间和换季时节,一些商店频频出现“年底大清仓”、“节日特价”的招牌,这些商家销售的商品不少是即将过保质期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有瑕疵的家具、家电等,有的商家甚至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法,使消费者最后买到的打折商品甚至高于原价。
消费提示:消费者面对“降价热潮”要保持清醒头脑,对食品、化妆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要特别留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
注意二:告示陷阱。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脱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一些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不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件。
消费提示:《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在购物当中,如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电话。
置办的年货种类很多,吃的用的玩的,样样都有,但其中以食物最为重要。一般来说每家每户都要储藏足够整个春节食用的食品,包括腊肉,熏鸭、香肠、水磨年糕等;同时也购买大量的生食,放入冰箱储存,如新鲜的鱼、肉、鸡鸭等等,以及水果和零食如柑桔、核饼、糖果等。年货一般从腊月开始置办到正月十五结束,最少也要保存半个月以上。这么多食品如何保鲜成了一个大问题。
食品保鲜招数
招数一:冰箱保鲜
在许多家庭,冰箱几乎成了食品的“保险箱”,不管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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